山东飞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t高温抗氧性聚苯硫醚纤维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6-06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山东飞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t高温抗氧性聚苯硫醚纤维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山东飞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山东新泰经济开发区租赁泰安玉翔工贸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年产4000t高温抗氧性聚苯硫醚纤维加工项目,拟建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高温抗氧性聚苯硫醚纤维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储罐区、仓储区、配制及结晶蒸发室等配套生产辅助区,供水、供电、供热等公用工程及相应的环保设施。项目劳动定员20人,生产采用三班倒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建设期8个月。

山东飞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t高温抗氧性聚苯硫醚纤维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山东飞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t高温抗氧性聚苯硫醚纤维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山东飞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山东新泰经济开发区租赁泰安玉翔工贸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年产4000t高温抗氧性聚苯硫醚纤维加工项目,拟建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高温抗氧性聚苯硫醚纤维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储罐区、仓储区、配制及结晶蒸发室等配套生产辅助区,供水、供电、供热等公用工程及相应的环保设施。项目劳动定员20人,生产采用三班倒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建设期8个月。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拥有4000/年高温抗氧性聚苯硫醚纤维生产能力,其中主要包括:高温抗氧性聚苯硫醚纤维3000吨、高温抗氧性聚苯硫醚纱线500吨、H级高温绝缘薄膜500吨。

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修改单,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项目使用的设备没有国家规定淘汰的设备,其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项目已备案,备案号:2205-370982-04-01-140510

二、拟建项目三废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为:工艺废气及储罐废气;处理液及中和环节配制药品拆包、计量及投料废气;纤维拆包、投料、开松废气和纤维干燥、输送、打包废气。

其中,处理液及中和环节配制药品拆包、计量及投料废气经带软帘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32m排气筒(P1)排放;工艺废气(浓处理液配制废气、稀处理液配制废气、改性处理废气、中和废气和处理液回收废气)由密闭设备、密闭管线收集;罐区呼吸废气由呼吸口经密闭管道收集,以上环节收集的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处理后由132m排气筒(P2)排放;纤维拆包、投料、开松环节于密闭的隔间内进行,其中纤维拆包、投料粉尘由带软帘集气罩收集;开松设备及干燥设备密闭;输送采取密闭管筒,气力输送,干燥设备末端、输送管筒末端及打包均经集气罩微负压收集;以上环节收集废气经滤筒除尘处理后由132m排气筒(P3)排放;

项目废气采取以上措施后,经预测,项目排放颗粒物可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要求;项目排放VOCs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1 II时段标准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以上环节未能收集的废气,生产装置区、罐区物料“跑、冒、滴、漏”造成的无组织VOCs及未收集的粉尘等。本项目固态物料采用密封吨包进行储存及转运,在非取用状态时封口,保持密闭;液态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进料、转料,固体物料进料时废气收集处理;生产设备采用密闭设备,微负压收集废气,工艺废气从产生环节直接通过密闭管道送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储罐采取双管式卸料等措施,呼吸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至处理设施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厂界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标准要求,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的排放要求;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尾气喷淋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和地坪擦洗废水,其中: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工艺废水及尾气喷淋废水均采用蒸发结晶处理,经结晶釜蒸发装置处理后的污冷凝水全部回用于纤维清洗工序,不外排;地坪擦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新汶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主要噪声源为散纤打饼机、纤维开松机、纤维湿开机、散纤脱水机、散纤打包机、干燥机、喂料机、泵类、风机等,其噪声源强约为708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经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预计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废盐、破损的废包装、除尘器下灰、废布袋、废滤筒、废润滑油及油桶、废液压油及油桶和生活垃圾等。其中,废盐经鉴别后根据鉴别结果进行综合利用或者作为危废处置;无破损的原辅材料包装物收集返回生产厂家再利用,不作固废管理;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返回生产工艺,不作固废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布袋、滤筒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破损的废包装、废润滑油及油桶、废液压油及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项目在落实总图设计、贮运设计、工艺技术设计、自动控制设计、电气电讯设计、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紧急救援设计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飞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19905487757

   址:山东新泰经济开发区

四、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人:

联系电话:0538-5395606

   箱:hp9954@163.com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拟建项目所在位置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各单位和居民。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包括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等。详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山东飞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飞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期:20226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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